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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问答

业绩预告时间规定

2024-03-03 20:20:24 投资问答

E公司业绩预告中净利润区间上限、业绩快报中预计的净利润与2017年实际数据差异绝对值分别为570.20万元、774.75万元,差异率绝对值为24.06%、32.69%,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修正。处罚结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同时责令其按规定时间及时修正。

1. 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根据不同报告期的业绩,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进行业绩预告的披露。

  1. 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5日前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 半年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6月30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披露本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7月份的,应当在7月15日前披露本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

  3. 三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9月30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披露本年度三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10月份的,应当在10月15日前披露本年度三季度业绩预告。

  4. 年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12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披露本年度年度业绩预告。

2. 业绩预告的披露内容:

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需要披露业绩预告信息,其中包括预计的净利润、营业收入、盈亏情况等重要财务指标。

3. 业绩预告的重要性:

业绩预告作为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之前对外界提供的可靠信息,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能够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4. 业绩预告的影响与风险:

业绩预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如果业绩预告不准确或延迟披露,可能会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造成投资风险。

5.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监管措施:

深交所对于上市公司未能按时披露业绩预告的行为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如给予警告、处以罚款等。

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规定主要包括晚于定期报告的发布时间以及按照增长业绩优先的原则进行披露。根据深交所的规定,不同报告期的业绩预告需要在特定的期限内进行披露。业绩预告作为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之前向外界提供的重要信息,对于投资者的决策具有重要影响。投资者需要关注业绩预告的披露情况,并注意其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