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锴雍案件结束了吗
张锴雍案件是指涉及被告人张锴雍、林力、朱玺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于2021年12月29日宣判,现将判决结果公告如下。
判决结果公告
案件背景
审理过程
裁定书信息
申请破产
上诉请求
检察院审查起诉
法院执行表
杀人案
缺席审理
被告人张锴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被告人林力、朱玺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和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和二百万元。
根据判决结果显示,张锴雍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罪行已被认定,并被分别判刑和处以罚金。这意味着该案已经结束。
该案的起因是2011年,北京银行与被告人张锴雍、林力以及上海中科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担保协议。根据协议,上海中科智公司为张锴雍等提供了担保,但事后被发现这是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该案经过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二审法院的审理。法院在2018年7月24日进行了听证会,并在后续的审理过程中对相关证据进行了审核。最终,二审法院作出了有关张锴雍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判决。
根据已生效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刑终273号刑事裁定书,判令张锴雍等人利用“合拍在线”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
根据法院的文件显示,有人在案件中申请宣告被告人破产。在2018年7月24日的听证会上,申请人的代理人出庭参加,但被申请人未到庭。目前该申请已经审查完毕。
上诉人中兰德公司在上诉中请求改判某人对案件中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要求由相关方承担诉讼费用。
根据公告内容,张锴雍、赛雨君、秦绍哲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已由深圳市***局福田分局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福田法院执行局制定了2023年12月法官轮值表,以畅通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联系渠道,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关杀人案的信息显示,一名男子如实交代了自己杀人的经过。警方难以置信,但所有的证词都在这里,事实不容否认。
被告李某等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因此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根据相关文件和公告的信息显示,张锴雍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判决结果已经公告。此案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及多个被告人,包括张锴雍、林力、朱玺珍等人。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张锴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其他被告人也被判处不同的刑期和罚金。该案还涉及其他相关诉讼和申请。以上是对张锴雍案件的一个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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